来源:合肥工业大学图书馆 [作者:admin] [发布时间:2017年12月07日 16:23] [点击量:3172]
1.读者证、一卡通(校园卡)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的有效证件,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或委托他人代借图书。
2.读者借书前,应通过检索机主动查询本人的借阅情况。如有借阅册数已满、图书逾期、欠款未缴等情况,则需先处理完毕方可借书。
3.读者要查询自己的借阅情况及其它个人信息,可登录合肥工业大学图书馆主页,进入“联机目录/借阅信息”查询。首次使用时在“用户名”和“密码”栏中都输入本人学号、工号(ID号),即可了解自己的借阅信息。读者首次用后可自行修改“个人密码”。
4.读者借书时,应注意归还日期,按时归还,以免超期。因公外出不能按期还书者,应事先办理还书手续。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还书,需本单位领导出具证明并及时联系图书馆作相关处理,否则按超期处理。
5.所借图书若内含光盘和习题集,请妥善保管,还书时一并归还。如有遗失,按规定赔偿。
6.读者办理借书手续前,应仔细检查所借图书,若发现有光盘丢失或不符、破损、涂画、污损、缺页、缺条形码等情况,请主动告诉值班工作人员,加以处理后方可办理借书手续;否则,一经借出,责任由借书者负责。
7.读者办理借还书手续时,请当场核对自助借还机或工作台上计算机屏幕显示的信息;如不核对,造成差错由本人负责。
8.读者所借图书到期时若逢法定假日,则自动顺延借期到节假日后1天。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,自动顺延到开学后一周内归还;超过1周,按逾期处理。
9.图书到期后续借,必须办理续借手续:读者在所借图书到期前一周内,可登陆“我的图书馆”办理续借。具体方法是:进入“我的图书馆”点击“书刊借阅”,再在所借图书的当前借阅信息后直接点击“续借”即可。
10.图书馆对借出的图书有特殊急需时,有权通知读者限期归还;超期不还者,按逾期处理。
11. 本馆所藏图书中无可借阅书刊在馆时,可以办理预约手续,预约纪录最多保留3天。具体方法是:进入“我的图书馆”,先在检索系统中找到该书,后在该书的信息栏中点击“读者预约”,再点击“执行预约”,此预约方可成功。
12. 读者可通过“我的图书馆”的“短信服务”栏,添加手机号码,定制图书馆的短信服务,实现预约到书、借书到期等短信提醒功能。读者也可通过“我的图书馆”的“证件信息”栏内点击“修改联系信息”,添加E-mail,以方便和您联系,更好地为您服务,您也可以通过E-mail登录“我的图书馆”。
13.过刊库实行预约服务,过刊和工具书阅览室文献仅供读者阅览和复印,概不外借。读者需复印时,办理临时外借手续,抵押本人读者证;复印后应当班归还。
14.特藏书库读者对象为我校教师、研究生等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,其他读者如有特殊情况经馆领导批准后,方可入室阅览。特藏书库文献仅供读者阅览或抄录,概不外借和复印;读者查好文献目录后由工作人员帮助查找书籍,不得自行入库查找。
15.读者类型及借阅权限:
读者类型 |
借书数量 |
借书期限 |
续借次数 |
续借期限 |
教师 |
40本 |
60天 |
1次(文艺书不可续借) |
30天 |
研究生 |
40本 |
60天 |
1次(文艺书不可续借) |
30天 |
本科生 |
40本 |
60天 |
1次(文艺书不可续借) |
30天 |